第371章 处置汉奸李永芳(第一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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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律法的起草并不是拍脑袋就能出来的。

    《商业法》、《税法》不可能这么快出台,但至少可以提前开始准备。

    八月底,整个立法院都忙起来了。

    九月一日,大明朝的建军节。

    皇帝带着百官,到忠烈祠祭拜那些为大明战死沙场的烈士。

    有一个人也被带过去了。

    谁?

    大明朝第一个汉奸李永芳。

    李永芳被从草原抓回来后,就扔在昭狱里,话声音在颤抖:“罪臣参见陛下。”

    崇祯看完了冯任最新的口供,上面多了一些东西。

    例如郫县知县孙之庆是如何坐上知县的位置的。

    还能如何坐上去?

    当然是出钱买官!

    “朕记得郫县是平原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郫县有铁矿?”

    “有,但很少,今年发现了一小片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孙家给占了?”

    “陛下,这事与臣无关,都是孙家那个二少爷孙良全干的。”

    “朕问的是铁矿的事。”

    冯任道:“是被孙家占了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其他县出现类似的情况么?”

    “罪臣……罪臣不知。”

    “茶引和盐引呢?朕记得这些以前是属于福王的,后来福王死了,朝廷收回了茶引和盐引。”

    “此事都是周阁老交代罪臣去做的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其他人参与?”

    “户部主事钱维忠,他也参与了。”

    崇祯忽然想起来前些日跪在大明门外的那些官员,就有钱维忠。

    他还口口声声说《大明国土管理法》是害民之法!

    这不就说明问题了么?

    这根本就是利益集团的一场反抗。

    “陛下,臣斗胆直言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吧。”

    “陛下要收编的话,朕让你做成都府的知府,是让你让成都府的老百姓安居乐业,你不思正道,想着法子敛财,到现在对朝廷的政令指指点点,此为人臣之道?”

    【作者题外话】:今天元旦节,上午出去转了一转,更晚了,大家不必担心,正常更新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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