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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木她向来不是什么委婉迂回的人,因此与版权方交流的时候,也是直接询问版权方想要怎么合作?
版权方那边愣了一下。
随后又互相讨论了两分钟。
才试探性地问乔木,可不可以把她制作重剪视频的过程,算作接受了他们的邀请在做视频后期,他们会给笔钱给她,但同时乔木也要把她的劳动成果,也就是她重新剪辑配音之后的视频版权交给他们。
所有成本他们全都包了,包括后期配音之类的成本,他们全包。
总结而言意思也很简单。
就是乔木算打工的,他们算老板,他们给钱,乔木给最终成果。
这样才能够皆大欢喜。
说完他们的想法之后,版权方同时还隐约表露了一下,剧集的真正版权在他们手里,而乔木的重新剪辑和配音,严格意义来讲的话。
的确也能算侵权行为。
即便没有盈利,也能算侵权。
大家互相合作,一个给钱,一个工作,彼此也能算是互惠互利。
如此,岂不是两全其美嘛。
要是真闹崩了……
那可是有可能一拍两散哦。
乔木倒不是怕威胁,她将剧集重新剪辑,重新配音,主要就是为了帮助公良彦稍微挽回些名声,如今版权方愿意采纳她的剪辑配音和修改方案,甚至愿意用她的视频。
替换原先的视频进行宣传。
然后还有酬劳。
乔木为什么不愿意?
所以,最后她当然是爽快的同意了版权方的要求,并且很快协议好了具体的报酬,也就是版权方给了乔木一百万,然后她弄出来的那十二集新网络剧,就算他们的了。
而乔木则是他们的打工人。
原本乔木以为,他们买下她弄好的视频之后,会把原来的剧集下架,然后把她新剪辑修改好的视频内容,放到原来的那个剧集名下。
然而令乔木想不到的是。
他们没有这么干。
他们直接把乔木剪辑修改的那十二集视频,改了一个名字,改成了《新。
虽然过程马蚤操作多了点。
但最终结果还不错,《新,与影视后期有关的一些公司,以及需要相关人员的剧组,就都开始陆续发出了邀约。
有的是想要挖乔木,把乔木签到他们公司旗下,还有的就是单纯想跟乔木合作,前者主要是一些公司,后者则主要是一些剧组,而且还是小剧组,他们大概是觉得自己拿不下这个大神(
www.shubao.info),所以只想合作。
乔木可不想跟别人签约,而且她也没打算去其他地方工作,所以她便索性直接成立了一个后期工作室,专门去接那些小剧组的工作。
至于原因嘛,其实也很简单。
小剧组没有什么名气,里面演员也都是小角色,甚至刚刚出道。
乔木接后期的活,多少是有话语权的,而且他们也信任乔木的眼光,她甚至还能适当的改戏,适当的让演员补拍一些片段,就这样导演制片演员之类的,还得感谢她。
觉得她的眼光技术很好。
将他们片子提升了一个档次。
减少了他们视频的瑕疵。
但是有点名气,档次高点的剧组就不行了,那些剧组,就是编剧都没有话语权,又更何况剪辑师。
就算乔木在网上有点名气。
在他们眼中也算不上啥。
乔木既不想败坏自己名声,也不想过去受气,所以当然先从小剧组来,先弄些质量合格的网络剧。
增加自己的名声和话语权。
然后再接投资高的剧组的活。<!--over-->